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安全处坚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与“乡村振兴”有序衔接,10月28日,集团安全处为集团对接乡村振兴单位大冲村送去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设备。
“我们村在消防建设方面还有所欠缺,特别进入秋冬季,村民的防火意识不高,消防设施设备不齐全,还希望集团能予以指导支持”,大冲村驻村第一书记扶永辉书记说到。安全处接到反馈后,立即准备50具灭火器,25个灭火器箱等消防设施设备,第一时间送到了村里,指导支持大冲村的消防建设,保证村里的消防设施设备完备。
安全处科长朱志刚表示,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不断提高站位,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村里若是在安全工作方面有需要,我们会继续指导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