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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liamhill官网党政公文处理办法
2021-05-06 08:55   审核人:

williamhill官网党政公文处理办法(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党政机关公文格式》,结合williamhill实际,为进一步提高公文处理质量和水平,推进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特对williamhill党政公文处理办法进行修订,形成本办法。

第二条 williamhill公文是williamhill党委和行政对外公务活动和对内行使职权、实施管理而形成的具有法定约束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件。

第三条 公文处理指公文的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四条 公文处理应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五条williamhill党政办公室是williamhill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williamhill党政公文处理工作并指导williamhill各二级机构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六条 williamhill党政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七条 公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保密规定,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第八条 各二级机构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加强对公文处理工作的领导和督查,同时应配备思想端正、作风严谨、责任心强的专(兼)职人员负责本机构公文处理工作。

第二章 常用公文种类

第九条 williamhill通常使用的公文种类主要包括:

(一)决议

适用于经会议讨论通过的重要决策事项。

(二)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作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设置或撤销校内机构。

(三)通知

适用于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发布规范性文件,传达要求下级部门办理和有关单位需要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干部任免事宜。

(四)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五)通告

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六)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七)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部门的请示事项。

(八)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九)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十)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一)纪要

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第三章 公文的格式

第十条 williamhill党政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部分组成。

(一)涉密公文应当标注份号,应当根据涉密程度分别标注“绝密”“机密”“秘密”和保密期限。按照公文送达和办理的时限要求,紧急公文应分别标注“特急”“加急”。

(二)发文机关标志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时,发文机关标志可以并用联合发文机关名称,也可以单独使用主办机关名称。

(三)发文字号包括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联合行文时,使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

(四)上行文在首页注明签发人姓名。

(五)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公文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加标点符号。发布决定、规范性文件(如规定、办法、实施细则等)应冠以发文机关的名称;在有红色文头(即发文机关标志)的情况下,其发文可省略发文机关名称。转发文件的标题不能省去文件内容,只援引发文字号。标题转行时不要把词、词组和专用术语分开。

转发文件,如被转发文件标题文字过长,可以适当地压缩文字、概括内容,但不能以被转发文件的发文字号代替文件标题。

(六)主送机关指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正式公文一般不得主送领导者个人。

(七)附件说明是公文附件的顺序号和名称。应在正文之下、成文时间之上抬头排印;正文后的附件标识应与附件的标识一致,附件序号用阿拉伯数字,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

(八)发文机关署名,应署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九)成文日期。署会议通过或者发文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联合行文时,署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

(十)印章。公文中有发文机关署名的,应当加盖发文机关印章,并与署名机关相符。有特定发文机关标志的普发性公文和电报可以不加盖印章。当公文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印章位置时,应当采取调整行距、字距的措施加以解决,务必使印章与正文同处一面,不得出现“此页无正文”情况。

(十一)公文如有附注,应列印章、时间之下,用圆括号括起。

(十二)抄送机关。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者知晓公文内容的其他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

(十三)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公文的送印机关和送印日期。

(十四)页码。公文页数顺序号。

(十五)公文用纸采用国际标准A4型,文字从左至右横写、横排,左侧装订。张贴的公文用纸大小,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第十一条 公文的版式按照《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执行。

第十二条 williamhill公文版头的主要形式及适用范围。

(一)《中共williamhill官网委员会文件》主要用于党委综合工作、组织工作、宣传工作、统战工作,包括向上级党委请示报告等重要工作,向平行机关商洽、询问等重要事项;在校内部署党委全局性工作,公布重要决定、规章制度等。

(二)《williamhill官网文件》主要用于行政综合工作,包括向上级请示报告等重要工作,向平行机关商洽、询问、请求批准或答复等重要事项;在校内部署全局性工作,处理关系比较重大的问题,公布重要决定、行政法规规章等。

第四章 行文规则

第十三条 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请示和报告。因特殊情况必须越级请示时,应当抄送被越过的上级机关。

第十四条 涉及全校党委、行政工作,需要向上级请示、报告,或者需要向全校各二级机构发布指示性、周知性等公文,由williamhill行文。

第十五条 凡行文的内容涉及其他部门职权范围时,承办部门在行文前必须与相关部门就有关问题协商一致;若有关问题未经协商一致,不得各自行文。

第十六条 “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需要同时送其他机关的,应当用抄送形式,但不得抄送其同级或下级机关。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

第十七条 除上级机关直接交办的事项外,不得以williamhill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请示”“意见”和“报告”。

第五章 公文拟制

第十八条 公文拟制包括公文的起草、审核、签发等程序。

第十九条 凡以williamhill名义行文的文稿,要经起草人签字,本部门负责人审阅,报williamhill党政办公室审核签字。

第二十条 公文起草应当做到:

(一)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如提出新的政策、规定等,要符合williamhill改革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切实可行,并同现行有关文件相衔接。

(二)内容简洁,主题突出,观点鲜明,结构严谨,表述准确,文字精练。

(三)人名、地名、数字、引文准确。引用公文应当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引用外文应当注明中文含义。日期应当写明具体的年、月、日。

(四)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

(五)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六)用词、用字准确、规范。文内使用简称,一般应当先用全称,并注明简称。使用国际组织外文名称或其缩写形式,应当在第一次出现时注明准确的中文译名。

(七)公文中数字,除了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在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体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

第二十一条 williamhill各部门起草的文稿,内容涉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应由承办部门事先与有关部门会签,达成一致后方可送williamhill党政办公室审核。

第二十二条 为杜绝文牍主义,提高文件质量,凡能通过口头、电话、文字等手段解决或处理的就不发文件;凡是已发过文件的不再重复发文;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坚决不发。转发上级文件,要提出切实可行的贯彻意见和具体要求。

第二十三条 按规定和需要,须提请williamhill党委会或校长办公会讨论的文稿,由williamhill党政办公室或有关校领导提请列入会议讨论。

第二十四条 以williamhill名义制发的公文,由承办部门草拟文稿,提交网上办公平台公文处理流程,逐级审核、校对,经校领导签发;或送交williamhill办公室核稿并填写发文稿纸,由williamhill分管领导会签,报送校领导签发。

文稿审核重点是:是否确需行文,行文方式是否妥当,是否符合行文规则和拟制公文的有关要求,文种是否正确,格式是否规范等。经审核不宜发文的公文文稿,应当退回起草部门并说明理由;符合发文条件但内容需作进一步修改的,由起草部门修改后重新报送。

第二十五条 以williamhill名义制发的上行文,须由williamhill主要领导签发;以williamhill名义制发的下行文或平行文,由williamhill主要领导或者由主要领导授权的其他校领导签发。

第六章 公文办理

第二十六条 公文办理包括收文办理、发文办理和整理归档。

第二十七条 除函件标明领导“亲启”、“亲收”的以外,公文均由机要秘书拆封。领导亲收的公文以及williamhill各二级机构直接收到的上级主管部门的公文,应及时送交williamhill党政办公室进行流转。

第二十八条 收文办理主要程序是:

(一)签收、登记。收到的公文应逐一登记,然后提交网上办公平台收文处理流程,按程序审批流转;或填写“收文处理单”,供分办、批办、承办和传阅之用,送交williamhill党政办公室主任签批后按程序流转。

(二)审核,提出拟办意见。公文一般由williamhill党政办公室主任分办,及时提出拟办意见,送校领导指示,或者交有关部门办理。领导批阅公文时,对重要的公文应明示具体意见、承办部门或负责人姓名。需要两个及以上部门办理的应当明确主办部门。紧急公文,应当明确办理时限。

(三)传阅。根据领导批示和工作需要将公文及时送传阅对象阅知或者批示。办理公文传阅应当随时掌握公文去向,不得漏传、误传、延误。

(四)承办部门收到交办的公文后应当及时办理,不得延误、推诿。紧急公文应当按时限要求办理,确有困难的,应当及时予以说明。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或者不宜由本部门办理的,应当及时退回williamhill办公室并说明理由,不得自行转送其它部门。

(五)送williamhill领导批示或者交有关部门办理的公文,williamhill办公室要负责催办,做到紧急公文跟踪催办,重要公文重点催办,一般公文定期催办,督促承办部门按期办结。

(六)公文的承办人、传阅人在传阅或承办完毕后,应签署姓名网上流转或及时送回williamhill办公室,不得横向传递。

(七)公文的办理结果及时报告校领导或答复来文单位。

(八)公文办理完毕后应通过网上流程,及时归档;或送回williamhill党政办公室,按照williamhill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归档保存。

第二十九条 发文办理主要程序是:

williamhill发文,优先使用网上办公平台公文处理流程,涉密或重大紧急事项,可填写发文稿纸,由williamhill领导线下签发。

(一)复核。公文正式印制前,承办部门应当进行复核,重点是:审批、签发手续是否完备,附件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统一、规范等。

(二)登记、编号。签发后的公文交由williamhill党政办公室办理发文登记,拟定发文编号。原则上各部门不能印发处室文件,若确需发文,需经分管领导审批后,仅用于本部门内部管理和处理公务,不具有与williamhill公文相等的法律效力,不得横向发送、对外和对上呈报,不得冠以“三峡职院XX字”,均以“三峡职院XX函”(XX代表部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进行部门内部编号。

(三)印制、装订。文稿印件要按页码顺序分理,一般左侧装订。分理时要防止多页、漏页或错页。装订要牢固、美观,用印要端正。

(四)核发。以williamhill党委、行政名义下发的公文,一般只发到各党总支或各部门。

第三十条 涉密公文应当通过机要交通、邮政机要通信、城市机要文件交换站或者机要收发人员进行传递。

第三十一条 需要归档的公文及有关材料,应当根据有关档案法律法规以及williamhill档案管理办法,及时收集齐全、整理归档。两个及以上机关联合办理的公文,原件由主办机关归档,协办机关保存复制件。机关负责人兼任其他机关职务的,在履行所兼职务过程中形成的公文,由其兼职机关归档。

第七章 公文管理

第三十二条 公文确定密级前,应当按照拟定的密级先行采取保密措施。确定密级后,应当按照所定密级严格管理。绝密级公文应当由专人管理。

公文的密级需要变更或者解除的,由原确定密级的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决定。

第三十三条 公文的印发传达范围应当按照发文机关的要求执行;需要变更的,应当经发文机关批准。

第三十四条 复制、汇编机密级、秘密级公文,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并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绝密级公文一般不得复制、汇编,确有工作需要的,应当经发文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批准。复制、汇编的公文视同原件管理。

公文复制件作为正式公文使用时,应当加盖复印机关证明章,视同正式文件妥善保管。汇编本的密级按照编入公文的最高密级标注。

第三十五条 公文的撤销和废止,由发文机关、上级机关或者权力机关根据职权范围和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公文被撤销的,视为自始无效;公文被废止的,视为自废止之日起失效。

第三十六条 涉密公文应当按照发文机关的要求和有关规定进行清退或者销毁。

第三十七条 部门合并时,全部公文应当随之合并管理;部门撤销时,需要归档的公文经整理后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档案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离岗离职时,所在部门应当督促其将暂存、借用的公文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清退。

第三十八条 不具备归档和保存价值的公文,经批准后可以销毁。销毁秘密公文应当到指定场所由2人及以上监销,保证不丢失、不漏销。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由williamhill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此前执行的《williamhill官网党政公文处理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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