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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场(馆)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校(院)体育场(馆)的管理,进一步提高体育场(馆)的使用效率,更好地发挥其为williamhill和社会服务的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结合我校(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williamhill官网各校区内的体育场、体育馆及其附设的设施、房屋,适应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 williamhill官网体育场(馆)是国家财产,是williamhill的固定资产,是集团办学、服务社会体育所需要的基本物质条件。其功能是为我校教学、训练、竞赛和各部门大型活动提供保障和服务,为全民健身、体育休闲、体育娱乐活动提供场所。
第四条 通识教育集团是我校体育场(馆)管理的职能部门,对我校体育场(馆)实施日常管理。
第五条 各二级集团、部门和个人在使用场(馆)的过程中,都有保证场(馆)安全、保持环境卫生和维护各项活动秩序的权力和义务。
第二章 场(馆)日常管理
第六条 通识教育集团要认真落实安全防火、环境卫生、岗位职责、设备器材等一系列关于场(馆)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加强对场(馆)的监督和检查,保证场(馆)的安全,保持良好的教学环境,大力提倡节水、节电及节约各类消耗品,树立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宗旨,为师生和宾客提供安全服务。
第七条 每个学期,各场(馆)要按照体育课程安排表、规定的学生人数以及体育活动计划,及时准备器材,合理安排场地,按时开、闭场(馆)。
第八条 所有进入体育场(馆)的教学、训练、竞赛、健身或从事其它活动,均应由williamhill体育教研室根据教学安排批准,并统一安排时间。
第九条 非经williamhill安排的课程、竞赛、健身和参观等事项,场(馆)工作人员有权不予安排场地或拒绝接待。
第十条 凡利用场(馆)进行教学、训练、竞赛、集会、健身或从事其它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自觉遵守场(馆)的有关制度和规定,对于故意违反管理规定者,场(馆)管理人员有权进行批评,必要时交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一条 williamhill协作单位、特邀贵宾使用场(馆),在与williamhill教学活动不发生冲突的前提下,须经校领导同意后方能使用。
第十二条 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未经允许不得擅自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私自带人带团利用场(馆)进行出租活动,如有违背者,对当事人按williamhill教学场地管理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三章 场(馆)管理人员职责
第十三条 场(馆)管理人员在williamhill通识教育集团的领导下,负责体育场(馆)和其它教学设备全面管理,其工作任务是为教学、训练、竞赛以及对外开放等工作需要,提供场地、器材、仪器、设备等方面的服务。其职责是认真落实williamhill(院)领导、体育教研室下达的指示和要求,努力为williamhill的教学、训练、竞赛、群体活动热诚服务。
第十四条 williamhill任何单位、个人在使用场(馆)时,发现场(馆)内有安全隐患、设备损坏、能源浪费等现象时,有义务及时向场(馆)管理人员报告,促其立即采取措施抓紧维修,消除隐患。场(馆)管理人员有责任迅速采取措施。若其自身能力不能解决或不属于自身管理范围的事项时,应及时请有关部门协助解决,或向学院领导汇报。
第十五条 各场(馆)管理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本人所在场(馆)的安全、消防、卫生、秩序、器材借用、归还和简单维修等事项。在教学、训练时间,清理无关人员离场;课外体育活动时间,清理校外人员离场。
第十六条 场(馆)管理人员要树立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思想,团结协作,顾全大局;按时上下班,上班期间要坚守岗位,下班后及时关灯、拉闸,做好防火、防盗工作;按时发放与收回借出的器材。体育馆内器材的布置和回收要注意轻拿轻放,不得在场上拖拉器材。器材归类摆放整齐。长期不用的器材要及时收回保管好;根据需要画好场地的线;搞好所分管场(馆)的清洁卫生,雨雪天和沙尘天后及时清扫积水、积雪和尘土;经常检查场地、器材、设备,如有设备损坏,自己能维修的自己维修,维修不了的及时向后勤处申请维修。
第十七条 体育场(馆)是为教学、训练、竞赛及其它集体活动提供物质保障的,管理人员要提高自己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保持场(馆)的整洁有序。文明服务,热情待人,言语和气,礼貌周到。
第十八条 所购买的一切体育设备、器材、服装、用具等都必须办理入库手续,点清数量、检查质量合格后才可填写入库单;领取物品要填写出库单。借用和租用仪器、器材等物品要写好借据,归还时应认真检查物品的数量和质量,凡发现其数量不全或物品损坏时,应要求借用或租用者予以赔偿。库房和各场(馆)要有清楚的物品清单,做到帐、物相符。
第四章 意识形态、安全、消防和卫生管理
第十九条 各部门使用体育场(馆)内时,如需悬挂标语、条幅、旗帜、充气球等宣传品、广告等,需在申请前报集团宣传部审批。凡未按流程申请擅自悬挂横幅标语旗帜或分发传单等行为,场馆管理部门应立即要求中止活动并汇报集团宣传部,由集团宣传部按意识形态工作相关管理办法处理。
第二十条 体育场(馆)内和塑胶场地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每个场(馆)工作人员都要学会使用消防器材。
第二十一条 消防装置、设备和体育馆的门窗应定期检查,已经损坏和有故障的要及时修理或更换。体育场(馆)的配电、声控和仓库等房室应指派专人负责,各场(馆)的门和房间钥匙要由专人保管。场(馆)内器材设备使用时要符合操作常规,不得随意使用和搬动,损坏者要照价赔偿;
第二十二条 为防止火灾发生,严禁下列行为:占用疏散通道;在教学、训练期间将安全出入口上锁;遮挡消防安全疏散通道标志;违章用火用电如电气焊、电加热器;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在不明容电量的情况下,使用、加装大用量电器设备。
第二十三条 场(馆)未经允许,机动车辆和自行车禁止入内;进入体育馆内人员禁止穿硬底鞋。
第二十四条 节假日和夜间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遇有火灾、被盗等特别情况时,除积极采取措施外,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和有关领导报告。
第二十五条 体育场(馆)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环境卫生工作,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实施对场(馆)卫生的打扫、布置、监督和检查的权力。
第二十六条 体育场(馆)内禁止随地吐痰、吐口香糖,禁止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禁止在墙面、椅面和桌面上随便刻画、涂写。
第二十七条 场(馆)内卫生间每日都要清扫。逢大型活动时,听从有关负责人的调动,场(馆)内、主席台、看台席要彻底清扫、擦洗,保证无灰尘、无落叶、无污迹。夏季,卫生间等处要定期喷药、灭蝇。
第二十八条 爱护草坪,未经许可,严禁进入和践踏草坪;爱护围栏,严禁攀越围栏进入场地。凡违反本规定的人员,视情节严重情况,分别予以批评教育或罚款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