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战知识
一.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工作知识
1、统一战线
统一战线就广义而言,是指不同的社会政治力量(包括阶级、阶层、政党、集团乃至民族、国家等)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为了实现一定的共同目标,在某些共同利益的基础上组成的政治联盟。简要地说,统一战线就是一定社会政治力量的联合。
2、 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工作范围
在新的发展阶段,统一战线工作范围主要包括: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少数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中介组织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原工商业者,起义和投诚的原国民党军政人员及眷属,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去台湾人员留在大陆的亲属,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等。统一战线工作的重点是党外代表人士。
3、 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必须坚持的重要原则
长期以来,我们党在统一战线实践中,形成了一系列重要原则,主要有:坚持党对统一战线的领导,坚持为实现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服务,坚持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两面旗帜,坚持大团结、大联合的主题,坚持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坚持求同存异、体谅包容,坚持“团结—批评—团结”,坚持以人为本、照顾同盟者利益等。
4、高校统战工作(增加)
A、高校统战工作的范围《中共中央统战部、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统发[2004]62号
高校统战工作范围主要包括: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少数民族人士,有宗教信仰的人士,港澳同胞及在高校就读的港澳学生,台湾同胞及其亲属(包括在大陆定居的台胞和就读的台湾学生),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等。重点是专业领域成果显著、政治上有代表性、社会上有影响的党外人士。
B、高校统战工作的主要对象《中共重庆市委统战部、市委教育工委
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williamhill统战工作的意见》渝委办[2003]169号
高校统战工作的主要对象是: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高中级知识分子,台湾同胞及其亲属,港澳同胞,海外侨胞及其归侨侨眷,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少数民族知识分子,名人遗孀、后裔等。工作重点是有造诣、有成就、有影响的党外代表性人士。
二.民主党派工作知识
1、民主党派
民主党派是我国1948年5月1日以前既已成立,并在反对帝国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和国民党反动统治的共同斗争中具有民主运动历史的一些党派的通称。
在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的民主党派已经成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进步性和广泛性相统一、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
民主党派组织各自成员积极参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反映和代表各自所联系群众的具体利益和要求,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和海外侨胞有着广泛联系,是发展先进生产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支重要力量,也是实现祖国统一、民族振兴的一支重要力量。
2、 我国现有的民主党派
我国共有8个民主党派,分别是: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简称“民革”)、中国民主同盟(简称“民盟”)、 中国民主建国会(简称“民建”)、 中国民主促进会(简称“民进”)、 中国农工民主党(简称“农工党”)、 中国致公党(简称“致公党”)、 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简称“台盟”)。各民主党派成员分别称为“民革党员”、“民盟盟员”、“民建会员”、“民进会员”、“农工党党员”、“致公党党员”、“九三学社社员”、“台盟盟员”。
3、 我国的政党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它根本不同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多党制或两党制,也有别于一些社会主义国家实行的一党制。它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政治发展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这一政党制度的显著特征是: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
4、 十六字方针的内容及其内涵
十六字方针的内容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长期共存”,是指共产党存在多久,民主党派就存在多久,一直要共存到将来社会发展不需要政党的时候为止。“互相监督”,是指共产党可以监督民主党派,民主党派也可以监督共产党,但由于共产党居于领导地位,主要是民主党派监督共产党。“肝胆相照”,是讲坦诚相见。“荣辱与共”,是讲共同的事业把共产党和民主党派的命运联系在一起。“长期共存、互相监督”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长期合作的思想,“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则生动地表述了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之间彼此信任、真诚合作的关系。
5、 多党合作必须坚持的政治准则
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马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基本方针;保持宽松稳定、团结和谐的政治环境。
6、 民主党派的基本职能
民主党派作为我国的参政党,其职能是多方面的,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五个方面: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服务社会、利益表达与协调关系、自我教育。这些职能中,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是基本职能。
7、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领导
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领导是政治领导,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要依靠中国共产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思想政治工作、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民主党派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共同奋斗;要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共识,在重大是非、重大原则问题上,做好政治引导工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三.人民政协工作知识
1、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和作用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是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统一战线理论、政党理论和民主政治理论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伟大创造,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风雨同舟、团结奋斗的伟大成果。人民政协成立以来,为建立和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促进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和谐社会、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必须大力加强人民政协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作用。
2、人民政协在新世纪新阶段的任务
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在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事业、共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政治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把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都团结起来,同心同德,群策群力,为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为实现祖国完全统一,为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而奋斗。
3、人民政协必须坚持的原则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开展工作,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坚持团结和民族两大主题,坚持科学发展观、把促进发展作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坚持把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人民政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4、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
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四.党外知识分子工作
1、党外知识分子
党外知识分子特指没有加入中国共产党的知识分子,其中包括参加各民主党派的知识分子和没有参加任何党派的无党派知识分子。党外知识分子是统一战线党外代表人士的源头,是我国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创新性国家的重要力量。
2、无党派人士
无党派人士是指没有参加任何党派、对社会有积极贡献和一定影响的人士,其主体是知识分子。
3、党外代表人士
党外代表人士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和建设中形成的特定概念。它是指中共以外的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中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和广泛代表性的各界人士,而不是指普通的党外群众。一般说,党外代表人士应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具有较深造诣或较大影响、有较广泛的社会联系和一定活动能力、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
具体讲,党外代表人士是指已在或拟在县或县以上各级人大、政协、政府、司法机关、参事室、文史馆等方面安排的党外人士;已担任和拟担任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宗教团体以及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国有大中型企业等领导职务的党外人士。对象主要包括六个方面: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及有关人民团体中的领导骨干;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中做出贡献的无党派知识分子;行政、司法部门的党外领导干部;民族、宗教界代表人物;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台湾同胞、港澳同胞、海外侨胞中拥护祖国统一并有一定影响,有一定经济实力或有学术造诣的代表人士。
4、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工作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进步性和代表性相统一,坚持政治教育和实践锻炼相结合,坚持统筹兼顾、全面安排,坚持发扬民主、沟通协商。
五.民族工作知识
1、马克思主义处理民族问题的基本原则
马克思主义处理民族问题的基本原则是:坚持民族平等,维护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
2、民族工作的三句话
一是继续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民族关系,二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三是加快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3、“三个离不开”的内容
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互相离不开。
4、我国民族关系的本质特征
平等、团结、互助、和谐是我国民族关系的本质特征。平等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石,团结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主线,互助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保障,和谐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本质。
5、新世纪新阶段我国民族工作的主题
新世纪新阶段我国民族工作的主题是: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共同团结奋斗,就是要把全国各族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上来,凝聚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上来,凝聚到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上来。共同繁荣发展,就是要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抓好发展这个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千方百计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的生活水平。只有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才能具有强大动力。只有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才能具有坚实基础。
6、我国全民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
我国全民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共有10个,分别是回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乌孜别克族、柯尔克孜族、塔塔尔族、塔吉克族、东乡族、保安族、撒拉族。
六.宗教工作知识
1、宗教?
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社会历史现象,是人们的一种信仰、一种世界观。宗教不仅仅是一种信仰,还是一种社会实体、一种社会力量,包括宗教行为、宗教活动、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组织等。宗教有其产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在社会主义社会中还将长期存在。
2、我国现有的宗教和宗教团体
我国主要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五大宗教。五大宗教的全国性宗教团体有中国佛教协会、中国道教协会、中国伊斯兰教协会、中国天主教爱国会、中国天主教主教团、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中国基督教协会等。各宗教团体按照各自的章程选举、产生领导人和领导机构。各地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也相应成立地方各级宗教团体。
3、全面理解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
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党的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
4、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主要内容
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主要内容是:每个公民既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在同一宗教里面,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信教现在不信教的自由。
5、正确认识和对待宗教
共产党人是唯物主义者,不信仰宗教,同时坚持以科学的观点和方法对待宗教,努力认识和掌握宗教的特点和发展规律,因势利导,做好宗教工作。必须正确认识社会主义社会条件下宗教存在的长期性,既不能用行政的力量去消灭宗教,也不能用行政的力量去发展宗教,而要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立足长远,着眼当前,坚持不懈地做好宗教工作。
6、国务院颁布《宗教事务条例》的重要意义
2004年11月3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国务院第426号令,颁布了《宗教事务条例》。这是我国第一部宗教方面综合性行政法规,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宗教工作的高度重视,标志着宗教方面的法制建设又迈出了新的步伐。它的颁布实施,在保护宗教信仰自由、规范宗教活动的同时,也对政府管理宗教事务进行了规范,为政府有关部门在宗教工作中依法行政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
7、中国共产党对党员信教问题的态度
中国共产党曾经多次作出明确规定: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不得参加宗教活动,长期坚持不改的要劝其退党。
生活在基层的共产党员,既要在思想上坚持不信仰宗教,又要在生活中尊重和顺从民族的风俗习惯。
七.港澳台侨、留学人员统战工作知识
1、华侨、华人、华裔、归侨、侨眷
华侨是指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
华侨或华侨后裔,加入或取得所在国国籍者,即外籍华人,简称华人。华裔则泛指有中国血统的人在国外生育的后代。
归国华侨是指回国定居的华侨,简称归侨。不论年龄大小和何时回国,都是归侨。来华定居的外籍华人,在恢复中国国籍后,也称归侨。
侨眷是指华侨、归侨在国内的眷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含媳妇、女婿)、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孙女、外孙子孙女以及同华侨、归侨有长期抚养关系的其他亲属。华侨回国后,其国内眷属仍视为侨眷。外籍华人在华的具有中国国籍的眷属,与侨眷范围相等同,享受侨眷待遇。
2、当前侨务工作的任务
当前侨务工作要以凝聚侨心、汇集侨智、发挥侨力为目标,坚持把维护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的根本利益作为侨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海外侨胞对祖国的认同感和自豪感不断增强,热爱祖国、振兴中华的优良传统代代相传。要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广泛团结海外华侨和归侨、侨眷,增进同外籍华人的友好情谊,为振兴中华、统一祖国、发展同各国人民的团结友好与合作交流而奋斗。
3、台湾同胞
台湾同胞是指居住在台湾的各省籍的中国人、各个不同时期从台湾到大陆生活和工作的人、从台湾到国外居住数年后再到大陆的人、祖籍是台湾但生长在大陆的人,以及从台湾旅居国外或港澳地区的人。
4、台属
台属主要是指去台人员在祖国大陆的亲属,包括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
5、开展留学人员统战工作的基本方针和范围
开展留学人员统战工作的基本方针是:广泛团结,热情服务,积极引导,发挥作用。工作范围是:海外留学人员和归国留学人员。统战部门主要以有贡献、有影响、有代表性的党外留学人员为工作重点,并重视发挥党员留学人员的作用,推动留学人员统战工作的开展。
6、开展留学人员统战工作的主要任务
开展留学人员统战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有针对性地做好留学人员思想工作,发挥留学人员的优势和作用,培养、选拔、安排留学人员中的党外代表人士,做好留学人员服务协调和宣传工作,进一步开展留学人员理论政策研究工作。
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知识
1、新的社会阶层人士
改革开放以来出现的新的社会阶层,主要由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自由择业知识分子组成,集中分布在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主要包括: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
2、团结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是统一战线的重要任务
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支新兴力量,在促进共同富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广泛团结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是巩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的需要,是巩固和发展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需要,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需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是统一战线工作新的着力点,要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在党的周围,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不断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凝聚新力量。